一、《条例》出台背景与重大意义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24日,《信访工作条例》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月25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二)重大意义
政治意义: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法治意义: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实践意义: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成果,理顺体制机制,为化解校园矛盾、维护师生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校园意义:助力依法治校、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条例》核心内容解读(6章50条)
第一章 总则(5条)—— 定方向、明原则
核心定位: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工作。
五大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群众路线,倾听师生呼声,解决师生急难愁盼。
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在法治轨道上维护师生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
第二章 信访工作体制(7-16 条)—— 建格局、明职责
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学校层面职责:
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信访工作,定期研究部署、解决突出问题。
各部门(学院)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学校党政办公室下设信访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推动落实。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17-29条)—— 知渠道、懂规范
1. 什么是信访人?
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及各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的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
2. 校园信访受理范围(师生常见诉求)
对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涉及师生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奖助贷补、就业创业、后勤保障等权益问题;
涉及师德师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招生考试、经费使用等投诉举报;
其他依法依规应由学校处理的合理诉求。
3. 信访提出方式(依法有序)
网上信访:学校官网“校长信箱”“信访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留言(优先推荐);
书信信访:邮寄至“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信访工作办公室”;
电话信访:拨打学校信访专线、各部门公开咨询投诉电话;
走访信访:到学校指定接待场所(如图书馆信访接待室),工作日指定时段。
4. 信访人六大义务(必须遵守)
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逐级走访:一般先向所在院系、部门提出;不服处理,再向学校信访办申请复查。
书面规范:写明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实、理由。
代表走访:多人反映共同事项,推选代表,不超过5人。
遵守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拦截公务车辆、扰乱教学秩序。
依法维权:已受理 / 办理中事项,法定期限内不重复、多头信访。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30-39条)—— 讲程序、重实效
办理流程:登记 → 受理告知 → 转送交办 → 办理答复 → 复查复核
办理时限:
受理:15日内告知是否受理;
办结:受理后60日内办结;复杂可延长30日(需告知);
复查:对答复不服,30日内申请复查;
复核:对复查不服,30日内申请复核(复核为最终结论)。
第五章 监督和追责(40-48条)—— 强监督、严问责
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打击报复信访人的,从严追究责任。
信访人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上访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49-50条)—— 明施行、废旧规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原《信访条例》同时废止。
三、校园信访 “十问十答”
问:学生对宿舍管理、食堂饭菜有意见,找谁反映?
答:先向辅导员、后勤保障部反映;未解决,再通过学校官网信访平台提交。
问:教职工对绩效分配有异议,如何信访?
答:先向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申诉;不服,向学校信访办提交书面申请。
问:信访材料必须手写吗?
答:书面、电子均可,需签名、留联系方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问:可以集体到图书馆楼门口聚集反映吗?
答:不可以。多人反映同一问题,依规应推选不超过 5 名代表,到指定信访接待场所依规反映问题,严禁聚众聚集、围堵公共场所。
问:信访后多久能收到回复?
答:15日内告知是否受理;60-90日内办结答复。
问: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答:30日内向学校申请复查;对复查不服,30日内申请复核。
问:可以越级向教育主管部门信访吗?
答:应先向学校逐级反映;学校未依法处理,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问:信访人信息会被泄露吗?
答: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打击报复;违者严肃追责。
问:哪些行为属于非法上访(校园禁止)?
答:围堵校门、扰乱教学秩序、辱骂工作人员、诬告陷害、张贴大字报、网上造谣传谣等。
问:学校信访工作办公室在哪里、电话多少?
答:图书馆2楼;联系电话:0536—8151777 ;
邮箱:shipinxueyuanban@126.com
四、依法信访 “七要七不要”
七要
要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学校发展
要依法逐级走访,遵守程序规定
要客观真实反映,提供确凿证据
要文明理性表达,维护校园秩序
要相信依靠组织,配合调查处理
要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
要维护校园稳定,共建和谐校园
七不要
不要越级多头信访,浪费资源
不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
不要聚众滋事闹事,扰乱秩序
不要采取极端行为,违法维权
不要传播不实信息,混淆视听
不要缠访闹访滞访,影响工作
不要触碰法律红线,承担后果
五、宣传标语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校园信访工作法治化
依法信访利校利民,违法上访害人害己
畅通师生诉求渠道,构建和谐美丽校园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校园信访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开创校园信访工作新局面
依法有序信访,共建平安潍食
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