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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榜样·践行动——优秀共产党员的廉洁故事

时间:2024-04-18 00:00 作者: 点击:1024 次

编者按:先进激励奋进,榜样引领前行。为深入落实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精神,切实发挥榜样引领、正面示范作用,“聊城大学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学榜样 践行动”专栏,推送宣传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扎根奉献西部的聊城大学优秀校友事迹、革命先辈和优秀共产党员廉洁奉公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学校广大师生学习榜样廉洁清正、服务奉献的优秀品行。

一、叶剑英:在廉洁奉公上“以身先之”

1948年冬天,人民解放军发起了著名的平津战役。在战役进行过程中,叶剑英领受了接管北平的重任。1949年2月2日,北平和平解放,叶剑英同平津前线司令部及华北局、北平市其他领导人一起进驻北平。叶剑英在领导市政建设中,要求政府工作人员正人先正己,作为一市之长,他自己则率先垂范,克己奉公。

当时,叶剑英领导接管的旧北平市党政军机构的物资,在仓库里堆积如山。其中,有各种各样的高级家具,有成千上万件毛毯、被服,还有珍奇古董、名人字画等。一天,军管会物资部长童陆生报告叶剑英:“现在物资部分配得差不多了。我给军委机关分了一批东西,其中有些被服和办公用具,每个领导干部都分配一些,您要些什么?”叶剑英严肃地说: “我是军管会主任,又是市长,领导接管了这些物资,怎么能自己给自己分配呀?我不能搞特殊! ”

有一次,北平警备司令部副政委莫文骅向叶剑英汇报说: “警备部队守卫的一座仓库里有一批车子,可战士们一辆也没有动用。他们成天跑路,能不能给他们解决几辆值勤用车? ”叶剑英反问“批一些车子给他们,以便值勤,完全应该。可是,现在要东西的单位太多,我们军管会所属单位应该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宁肯咱们自己吃点苦,也要尽量把东西分给别的单位才好。我们之间的个人关系很好,但是权力不能私相授受啊!老莫,你说对吗? ”

叶剑英在廉洁奉公上“以身先之”,也要求下属这样做,决不许任何人“以身害之”,即使是小事也不放过。市政府有一个留用的旧职员,经常看戏不买票,戏院很有意见。事情反映到叶剑英那里,他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结果这个人还有其他腐化行为。于是,叶剑英果断决定将这个旧职员开除,并要求将此事登载在《人民日报》(北平版)上,以此为例教育更多人。

1949年10月,叶剑英担任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广东军区司令和政委,同时还兼任广州市委书记、广州市市长、广州市军管会主任。叶剑英坚决执行党中央的既定政策,制定和实施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接管工作方针和政策,仅用了43天的时间,广州就基本完成了接管任务。

作为党和军队的重要领导人,叶剑英从不放松对子女的教育,长女叶楚梅对父爱记忆犹新。1946年,解放战争拉开了序幕。叶剑英亲自送女儿到部队,经受炮火的洗礼。她满怀深情地说,是他老人家把自己引上了革命道路,使自己确立了为实现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人生目标。叶剑英还常常通过书信督促教育子女,引导并鼓励他们好好地为人民服务,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二、陈云:管钱管物更不能搞特殊

1944 年,时任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的陈云(主任当时仍由贺龙兼任),主持着中共中央所在地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供给保障工作。由于身体不好,出汗多,衣服烂得快,他穿的那套军装补了不少补丁。管后勤的陈清泉看到这情景,就打电话通知有关部门给陈云送一套新军装来。陈云知道后,立即把陈清泉叫去,非常严厉地说:“你是只给我新军装,还是给陕甘宁边区所有的同志都发?”陈清泉忙说明给他增发一套新军装的理由。陈云严肃地说:“现在不到发军装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例外。你马上打电话撤销刚才的通知。”看到陈清泉脸上有愧悔之意,陈云缓和了一下语气,说:“老陈,我们是管钱管物的,如果搞特殊化,不按制度办事,那还怎么能管好全边区的财政?这制度还有谁去认真执行?”

1948 年底,东北全境解放。有的干部想给自己安排个好单位,也安个家,一时争房子、争汽车的风气抬头。作为沈阳军管会主任,同时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东北局副书记的陈云要找好房子住下很容易,可挑选的对象很多,花园洋房有的是。经过自选后,陈云连同秘书住在一所很普通的房子里,没有花园。这是国民党占领期间的交通银行职员住宅,是背靠背的两栋二层日本式建筑,面积不大。陈云住一栋,两个秘书各住另一栋的一层。陈云实际上也只住同样的一层,因为楼下一层是警卫员和孩子等人住的,坐的汽车也是接收过来的旧汽车。

建国初始,陈云主持中财委工作,作为国家最主要的理财人,经手钱财以亿万计,生活却十分简朴自律。那时,中财委办公处所的暖气烧得不好,冬天办公室里很冷,行政部门看到陈云经常感冒,便给他的办公室里配了电炉子,但他为了节约用电,很少用。他只开过几次电炉子,那都是在苏联顾问到他办公室谈话之前为苏联同志准备的。正是由于陈云的以身作则,中财委上下形成一种勤俭节约的风气。

有一年,11 月10 日左右,北京的气温骤降。周恩来去陈云那里,发现陈云正拥着棉被坐着办公仍抵御不住寒气。周总理看着于心不忍,马上表示特许这里提前几天烧暖气。陈云却很坚决地推辞了:11 月15 日供暖的时间是我定的,我不能破这个例。

三、任弼时:凡事不能超越制度

任弼时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成员,一生严格自律,艰苦朴素,他有自己的原则与规矩,也用这个标准规范家人、要求下属与身边的人。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共产党员大公无私、清正廉洁的本色。

“一怕工作少,二怕用钱多,三怕麻烦人。”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任弼时始终以“三怕”精神要求自己,约束家人。他再三强调:“凡事不能超越制度。党的干部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更不能搞特殊。”

刚进北京时,后勤部门为任弼时的住房修窗户花了点钱,他知道后很不安,一晚上都睡不着觉。他认为,在国家大业初创、人民生活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一分钱也不应多花。

他的住房临街,办公室离马路只有二三米远,很不安静。有关部门为照顾他的工作和休息,准备让他搬到另一个住处。他说:“那房子住着一个机关,而我是一个人,怎么能为我一个人牵动一个机关呢?当干部的一丝一毫也不能特殊。”后来,组织上准备给他整修另一所房子,他知道后又拒绝了。他说:“现在国民经济正处在恢复时期,还是把钱用到工业建设上吧。”直到逝世,他始终住着原来的房子。

任弼时不仅严以律己,对自己的孩子要求也很严格,不许他们享有特殊待遇。1946年,延安生活条件艰苦,生活实行配给制,10岁的二女儿从老家湖南来到延安,她跟着管理员到仓库去玩,管理员看她非常喜欢一个粉色小本子就给了她。任弼时看到后非常生气,让女儿立即送回去,还说:“这是给领导人用的你怎么可以拿?咱们不能特殊化!”

任弼时经常向他的夫人陈琮英询问一些生活上的问题,比如伙食费是不是超过了标准,生活用品是不是按制度领用。他很少给孩子们买衣服,他让陈琮英把大人的破旧衣服做成小孩的衣服,大的穿完了小的接着穿,直到破烂得不能再穿为止。他经常对孩子们说:“吃了人民的小米,不能辜负人民对你们的希望,将来一定要为人民做事。”

新中国成立后,他的妹妹,想让他委托湖南省委给自己的丈夫安排个工作,任弼时拒绝了妹妹的要求,认真地对妹妹做思想工作说:共产党的领导是为人民做事的,不能谋私。

淡泊名利不搞特殊化,不向组织提要求,不为子女谋私利,是任弼时的做人准则。任弼时的次女任远征说:“父亲严慈相济,家训甚紧,影响后辈几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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